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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种情形租车人自已承担损失
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4-02-13 | 浏览次数:

在城市快线租车的合同期内,为大家介绍有五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已承担损失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

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。还要承担约20%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。 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

损失的五种情形包括: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,发生交通事故;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;未经

租赁公司事先同意,拆换车辆零件;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,车辆丢失;由于违法、违规

,车辆被扣押。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,租赁公司会协助

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。

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偿手续。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车人要保护好事

故现场,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;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;事故前期费

用由用户支付;车辆修理期间,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,并垫付修理费。3个月内,保险公司

会赔偿80%的修理费,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%。此外,车辆的损失中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

车人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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